定案! 中國人民最快三個月內可在台購買基金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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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日上午通過金管會所提出的「三力四挺」方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將開放取得台灣居留證的大陸民眾以及在台陸資投資事業的公司行號,得以投資以新台幣計價的指數股票型基金(ETF),金額則不以現行的五億元額度為限,並且希望可以在三個月內開始實施。

 

定案! 中國人民最快三個月內可在台購買基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桂先農表示,投資外幣計價且達「「投資國內市場達30%以上」的基金,除了有QDII的共用五億美金額度之外,更增設了五億美金的額度,另外,「投資國內市場未達30%」的外幣基金與外幣債券,則完全沒有額度控管。桂先農補充,對此開放的不是QDII的投資,所以不涉及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投資的則是外幣債券與基金,不會對國內上市公司的股權有所影響,才會解除這樣的顧慮。

 

金管會同時有與央行、經濟部以及陸委會等相關部門取得開放初步共識,但後續還是依照得配合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並經過行政院核定之後,最快在三個月內可上路。

 

定案! 中國人民最快三個月內可在台購買基金
(圖/取自網路)

 

桂先農補充,依法入境但沒有居留證的大陸民眾,可以透過新台幣購買基金,額度為QDII共用的5億美金,未入境的大陸民眾則不可以透過網路等其他方式購買在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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