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股票,別誤繳了證券交易稅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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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股票,別誤繳了證券交易稅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經濟日報)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許多民眾重新規劃自己的資產配置,因此近來常接獲詢問電話,若要將名下股票贈與子女,是否要繳交證券交易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徵收證券交易稅。因民眾贈與股票給子女並非買賣行為,所以無須繳交證券交易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要辦理股票過戶登記,轉讓原因登記為「贈與」時,應檢附國稅局核發之贈與稅完稅或免稅證明等相關文件,轉讓原因登記為「買賣」時,則應檢附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申請辦理過戶。

該局特別提醒,投資人將股票贈與他人時,若誤繳了證券交易稅,可由證券出賣人會同買受人聯名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可以證明確屬同一筆行為之贈與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向買受人地址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稅。

 

公告時間:2017-12-13
文章來源: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24&pid=7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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