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業港開發,觀新保護區不保」 媒體投書 台灣中油公司說明

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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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工業港開發,觀新保護區不保」 媒體投書 台灣中油公司說明

(「觀塘工業港開發,觀新保護區不保」 媒體投書 台灣中油公司說明。圖由經濟部提供)

 

針對學者以「觀塘工業港開發,觀新保護區不保」為題投書媒體,指「觀塘工業港」開發第二次環評大會審查,爭議大且有調查不足涉嫌違法部分,籲請環保署環評大會退回專案小組再審或退件,台灣中油公司澄清如下:

有關台灣中油公司收購東鼎公司取得觀塘工業區232公頃土地開發權利案,係104年9月4日奉行政院同意之國內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該計畫優先站址為桃園市觀塘工業區(港),台灣中油公司嗣依企業併購法於106年3月31日完成東鼎公司併購,台灣中油為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東鼎公司(消滅公司)之全部權利義務,程序完備。

報導指工業區(港)造地施工管理計畫調查資料不足,工業局未依法審查一節,台灣中油均依產業創新條例第38條檢具之觀塘工業區造地施工管理計畫送工業局審查,資料皆依規定更新,提供書圖文件,沒有不符法規之情況。

文指工業港環現差資料未依「開發行為環評作業準則附表六」法規規定進行鄰近五公里範圍且一年內的現況調查,台灣中油說明,「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等報告才適用該規定,觀塘開發案係辦理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暨環差報告,自無該作業準則之適用問題。

對於「觀塘工業港」計畫區南邊因凸堤致海岸侵蝕嚴重問題,台灣中油根據委託調查研究指出,依據民國86年至104年地形測量分析發現,民國98年台電大潭電廠進水口等人工結構物興建完成後,新屋溪口以南的觀新藻礁保護區海岸地形已逐漸穩定,反倒鄰近台電進水口渠道南堤以北永續利用區水深3公尺到5公尺處,還有觀塘工業區先期圍堤以北之白玉海岸,都有微幅淤積狀態。加上計畫區南岸觀音保生里至新屋永安里段的海岸,為二級海岸防護區,大部分設有海岸保護設施,除非受到極端氣候所影響,地形應不會再有明顯變化。

至於環團及居民擔心,「觀塘工業港」開發後「觀新保護區」將不保,台灣中油再次強調,觀塘接收站計畫工業港採離岸開放式配置,防波堤(含平行海堤)不會影響沿岸流、潮汐漲退潮往復流動,計畫區海水可以維持自然流動交換,因此大幅度降低建港後南侵蝕北淤積之效應,也降低對魚類及底棲動物等幼生物種活動之影響,所以工業港不致對海岸地形及生態造成衝擊。

台灣中油同時說明,經由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對建港後海岸地形變遷數值模擬的分析,結果顯示影響並不顯著,且未來因有工業港防波堤遮蔽的保護效果,有助於維持既有G1、G2區裸露藻礁區的現況,不易被淤砂掩埋。另外該分析對流場數值模擬結果也顯示,未來對原有水域流場的影響有限,仍可維持沿岸流的流通,藻礁生態系所需的營養鹽仍可持續供應;因此「觀新保護區不保」之說並非事實。

 

資訊來源:「觀塘工業港開發,觀新保護區不保」 媒體投書 台灣中油公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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