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警協尋遺失筆電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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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警協尋遺失筆電

 

107年9月21日下午18時許,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員呂建緯,接獲民眾何姓女子(79年次)致電報稱渠搭乘計程車至思源街18號前下車,卻不小心將一台筆電遺落在車上,情急之下請求協尋。

 

呂員得知後立即趕往現場了解詳情,經詢何女所述,自搭乘計程車收據上查知該車車號為018-○○,並以電話聯繫劉姓駕駛,確認筆電尚在車上,協請劉姓駕駛送至該所歸還失主,深獲何姓民眾感謝。

 

中正第二分局肯定本案執勤員警的執勤態度,秉持著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另呼籲民眾搭乘計程車時,務必記錄所搭乘的車號;並再三確認是否有帶走隨身物品。多一分注意,才能少一分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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