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攜毒露馬腳」遭民雄分局新港警緝獲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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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攜毒露馬腳」遭民雄分局新港警緝獲

 

民雄分局新港分駐所警員林茂成、王韋慶等2員,107年11月8日執行16-18時巡邏勤務,於17時35分在新港鄉宮前村中正路,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停放路旁且駕駛人形跡可疑,經盤查後始知該車駕駛人李○○(男73年次,新港鄉人)為本分局列管竊盜治安顧慮人口,又因毒品案經嘉義地院囑託限制住居中,經李嫌明示同意後在渠持有之黑色皮包中查獲一級毒品海洛英30小包(含袋重7.19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9小包(含袋重6.2公克)及施用毒品工具一批等,李嫌於警詢筆錄中坦承持有及施用毒品犯行不諱,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隨案解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民雄分局呼籲社區居民遠離毒品,從事正當之休閒活動,勿再沉迷毒品「吸毒一時、毒害終生」,切勿以身試毒;警方將持續落實政府掃蕩毒品之決心,確實遏止毒品持續危害民眾,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慣竊攜毒露馬腳」遭民雄分局新港警緝獲 | 文章內置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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