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將修改 業者「只能漲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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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1

勞基法將修改 業者「只能漲價了」

(圖/取自網路)

 

小吃業者,忙著為客人準備餐點,以往這些夜市、菜市場的無店面小吃攤,員工都沒有納入勞基法規範。勞動部預告,明年1月1號開始,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工作者,明年起將納入勞基法受保障,除了基本工資20008元,工時、加班費、6%勞退提撥金等皆受到保障,全台有上萬名從業人員受惠。不過業者認為,成本會增加太多,恐怕必須要漲價來反應成本。

 

勞動部最近預告,自105年元旦起,要把菜市場、夜市賣吃的,賣飲料的攤子,以及辦桌的員工,納入勞基法規範,未來這些勞工,就可以領加班費、工時限八小時、還有休假,並且依法提撥勞退金,預估有1萬多人受惠。

 

官員表示,勞動部每年都會檢討尚未納入勞基法的行業,是否在時空背景、技術資訊的改進之下,可以將過去認為沒有固定場所、流動性高的行業也納入,以完善台灣勞工的保障。而現在攤販多與地方縣市政府登記,雖為攤販也多有固定地點擺攤,因此對政府來說,「行政技術已不是問題」,未來相關從業人員若遭受職災等意外也更有保障。

 

對此,業者反應,未來成本提高,辦桌、小吃都可能跟著漲價。台南總鋪師汪義勇舉例,辦桌時,工作人員從早上8點一直忙到晚上10點,未來若納入勞基法,必須多請人,人事成本一旦提高,只能考慮調漲桌費。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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