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落實5省 養牛廢水合法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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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3

 

農委會落實5省 養牛廢水合法再利用

(圖/取自網路)

 

委會畜試所成功推動輔導欣安與銘利2家畜牧場,分別在2014、2015年完成養牛廢水合法再利用,連同所內的養牛場,落實省水、省電、省化肥、省成本、省碳等5省。

 

全球畜牧業正在發展無廢物排出的環保運作機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開發出「畜牧廢水施灌農地再利用模式」,且已成功輔導養牛業者「欣安」與「銘利」2家牧場,分別在2014、2015年申請執行前述模式。

 

 

農委會落實5省 養牛廢水合法再利用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畜試所助理研究員鄭閔謙指出,1991年之後,水污法將畜牧廢水納入管理;2011年才鬆綁農業廢水再利用由農委會主管;因此,其實早在1990年代期間就完成「畜牧廢水施灌農地再利用模式」的建置,但直到近年才能推動實際案例執行。


畜試所估計,包含畜試所、欣安及銘利等3家養牛場執行此模式,每年可再利用的養牛廢水達2萬3330公噸,減少施用16.6公噸氮肥,換算成減碳效益,每年可節省80.8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又以台肥複合肥料1號換算,每年可節省新台幣86萬7000元的化學肥料使用成本,並於未來每年可節省12萬元的水污染防治費用支出。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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