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第一信合社開先例 申購基金業務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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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淡水第一信合社開先例 申購基金業務核准

(圖/取自網路)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已核准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申請兼營信託業務,將可以信託方式銷售基金,這是國內首家經金管會許可兼營信託業務的信合社,間接地也宣告基金銷售通路,正式打入信合社,更讓民眾未來能透過該信合社申購基金,降低手續費。

 

金管會說明,信合社符合資本適足、備抵呆帳提足、無虧損及累積虧損、及無違法情事等資格條件,且該社已依前揭規定檢具完備相關申請文件,因此,金管會核准該社申請案。過去信合社僅能以代理方式銷售基金,手續費為申購金額的1.5%。不過淡水一信獲准開辦信託業務後,民眾申購基金時手續費將可降低為1%,即民眾若申購新台幣100萬元的基金時,手續費將從目前的1.5萬元,降低至1萬元,減少5000元。此一消息對於投資人無疑不是個佳音。

 

淡水第一信合社開先例 申購基金業務核准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至於信合社以信託方式銷售基金,金管會強調,除實務作業程序將大幅簡化,從過去代理銷售的模式,改為信用合作社直接以信託受託人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基金,免除客戶需配合不同基金公司填製各種申購表格並逐筆匯款的程序,投資人權益也可受到信託架構的保障,與信用合作社自有資產分開獨立。

 

為維持台灣金融體系的穩定,金管會強調,持續落實廣泛金融包容的政策目標,且協助信用合作社在百年基業下持續提升服務廣度及效能,更體現金融包容性發展的內涵。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核准信合社可採信託方式賣基金,有兩大意義,一是打破信合社過去傳統做貸款業務,信合社正式進入以手續費為基礎的業務,獲利來源多元化。另外根據銀行局統計,目前23家信合社財務情況都符合申請兼營信託業務。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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