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卸任在即,律師告發三大案籲法院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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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馬英九卸任在即,律師告發三大案籲法院限制出境

(圖/取自網路)

 

距離520總統交接不到1個月,相關的告發案件竟然接連而來。26日上午,律師黃帝穎在台灣教授協會、社運團體永社等成員陪同下,分別向台北地檢署及特偵組進行告發,指控總統馬英九涉及「大巨蛋圖利案」、「黃世銘洩密案」、「財產來源不明案」等,同時向北檢聲請限制馬英九出境、出海,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

 

26日上午,律師黃帝穎等人赴台北地檢署,告發總統馬英九涉嫌「大巨蛋圖利案」、「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案」、「財產來源不明案」等,認為馬英九罪證確鑿。臺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鄭文龍表示,據該會在104年5月調查的「遠雄大巨蛋案」報告書,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規避正常程序,私下同意免除大巨蛋得標廠商遠雄集團的法定權利金。事後以修改合約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

 

馬英九卸任在即,律師告發三大案籲法院限制出境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永社理事黃帝穎律師則表示,馬英九為法學博士卻知法犯法,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涉犯一次刑法洩密罪及二次教唆洩密罪,內容包含「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聽聞檢察總長黃世銘對其洩露偵查中秘密後,隨即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洩露王金平、柯建銘涉嫌關說等特偵組偵查中秘密」、「同年9月1日指示黃世銘赴總統官邸報告偵查中個案,構成刑法第132條洩密罪之教唆犯」、「同年9月4日向江宜樺洩露偵查中秘密,構成刑法第132條洩密罪之教唆犯」等。

 

他又說,我國總統每月薪資為47萬6000多元,每年薪資應該近571萬多元,如果捐款超過一半薪水,存款最多只剩下285萬元,但依照2012年監察院公布馬總統實際每月存款超過48萬元,推算馬英九年度存款應超過576萬元,兩者差距達291萬元,已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

 

律師團認為,馬英九長年滯留美國及香港,而女兒又擁有美國國籍,一旦離境將可以依親為由滯外不歸,這將造成司法訴追的嚴重障礙,因此向檢方聲請限制馬英九出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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