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農民飽受天災之苦 農業處研擬事後補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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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由於全球暖化造成氣候環境之劇烈變遷,相對使農業生產風險增加,農委會自79年起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截至104年累積救助金額已超過400 億元,統計近10年農業救助金額每年約為25億元。為兼顧政府財政負擔及農民權益保障,農委會因應天然災害農損,研擬事前風險控管及事後救助措施,以保障農民經濟安全。

 

不讓農民飽受天災之苦 農業處研擬事後補助措施!
(圖/取自網路)▲示意圖

 

農委會於105年6月起推動設施型農業,輔導農民設置加強型溫網室設施政策,經費補助比例由現行1/3提升為1/2,每公頃最高補助550萬元,輔導農戶原地重建強化型生產設施。未來將研擬推動擴大設施型農業5年計畫,預計增加加強型設施面積約1,000公頃。另外,亦將研擬推動綠能結合室內養殖之補助,以每戶補助一定比率及有最高上限額度為原則辦理。

 

此外,持續推動農業保險,透過保險機制,降低農業經營風險。自104年起試辦高接梨天然災害保險,並規劃試辦芒果、水稻及農業設施等保險,另釋迦收入保險預計106年3月前推出試辦。此外,將參考國外農業保險制度、國內試辦經驗及產官學界意見,建立適合國情之農業保險制度,並儘速研擬「農業保險法」草案條文報院審查。同時也進行抗耐逆境品種之研發,可強化品種之調適能力,確保作物生產及糧食安全。例如:優質及抗(耐)逆境水稻育種。


最後,透過媒體宣導相關防災措施,例如稻作加深田間積水減少稻株搖擺,蔬果植株覆蓋資材保全或調節採收期減少損失、強化海上箱網類漁具防護措施。

 

不讓農民飽受天災之苦 農業處研擬事後補助措施!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示意圖

 

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為現金救助以及低利貸款。現金救助為救助金額為農產品全(季)年整體投入成本的20%,並因投入成本不同,而有不同救助金額;低利貸款則是提供受災農民低利貸款年息1.04%,若屬全國性嚴重災損,新貸第1年免息;若擔保能力不足者,可協助送請農信保基金保證。對於屬全國性災損嚴重,由中央政府直接公告,簡化行政作業;實施預撥救助經費制度,加速撥款流程。同時匯建置「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系統」,可多窗口受理農民申請,減少農民排隊等待;農政系統申報有案者,可直接由系統產製資料,以簡政便民。未來,將規劃公所可受理農民網路申報,並利用區域定損及科學工具輔助勘災,以縮短時效。

 

災後救助措施還有產業輔導措施及技術服務團,將提供技術協助及資材補助,輔導農民及早恢復生產。產業輔導措施:包含種苗費補助、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及輔導設置溫網室設施。其中,受損嚴重果樹等,輔導重新種植,依作物種苗標準每公頃最高補助5萬元;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9千元/公頃(使用6公噸),倘前次颱風已申請有機肥者,本次又受損,仍可再申請。此外,對於特殊作物除提供現金救助外,再提供種苗及清園管理費等補助。

 

另外,全面啟動復建輔導技術服務團,提供技術輔導。陸續啟動技術服務團,協助農民清園復耕、復建,加強整枝修剪、肥培管理及病害防治等技術輔導,服務農民3,796人次,服務面積達1,989公頃。並提供穩定補助供應措施,因應蘇花公路封閉,農委會農糧署及漁業署於105年9月27啟動花東地區農產品運費補助作業。

 

氣候變遷已急遽且不可逆轉,農業生產應有相關風險控管因應措施,以確立農業永續經營的基礎。未來在不大幅增加政府預算情形下,目前災害救助制度與農業保險將作適度整合,並架構以農業保險及產業輔導措施為主,災害救助為輔之農民收益保障制度,以達到穩定政府財政負擔及提高農民保障程度之雙重政策目標。

 

資訊來源:經濟能源農業處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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