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對象議題充分討論 盼全民享有基本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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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1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的第17次委員會議在20日下午於國發會召開,會議由召集人陳建仁副總統主持。會議開始時,陳建仁特別表示,為因應各主管機關針對各項議題準備相關精算數據以供分區座談會討論之需,原訂4場分區座談會時間將予延後,確定後將再公告通知。隨後針對年金制度特殊對象議題進行討論,會中委員熱烈發言並提出多項具體實質意見,將作為各主管機關研議制度之參考,並下次會議將先就「基金管理」項目進一步討論。

 

特殊對象議題充分討論 盼全民享有基本退休保障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副召集人表示,今日會議主要就特殊對象議題進行討論,所謂特殊對象指在年金體系中少數未被納入基本保障者,或在制度轉換過程中因資格銜接問題導致年金權受到影響,或是制度例外設計導致過度保障者。今日會議中論及之對象都是歷次委員曾提案以及各方陳情書信提及的,包括國營事業民營化員工、駐衛警察、各級公私立學校編制外教學人員(代理、代課、專案及兼任教師)、行政機關約聘僱人員等。除此之外,過去曾被討論之軍人、司法官及政務人員亦被提及,另有委員特別提出外藉勞工及具永久居留權之外藉人士勞退新制適用問題、外藉配偶無法納入國民年金、部分工時人員權益問題以及受僱勞工4人以下之事業單位應予強制納保等,均應納入年金制度改革考量。此外,關於公營銀行退休13%之優惠存款問題,過去有委員提及應列入討論,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亦列入本次會議參考資料,惟會中並未討論。

 

副召集人進一步表示,今日會議討論之特殊對象議題,主要涉及過去各制度設計遺留下來未解決之問題,會中由各主管機關針對各項議題進行回應說明。期間委員提出可透過制度設計解決相關議題:

 

特殊對象議題充分討論 盼全民享有基本退休保障
(圖/取自網路)

 

應規劃年資保留機制,以利職業別間之流動。現行各職業別年金制度以15年為年金請領權之基本門檻,若以德國為例,僅以6年為基本條件,國內制度未來是否取消此門檻或下降,可妥慎規劃,以解決年資轉銜而未達門檻,致保障不足問題。有委員主張長期應可規劃朝向建立大國民年金制度方向努力,將可消弭職業間差距,即無特殊對象需被特別考量。

 

有關受僱勞工4人以下未強制納保問題,會中多位委員主張應予檢討,以強化其年金保障。為解決投保薪資和實質薪資落差問題,可透過延長投保薪資採計期間予以解決,如可採用終身平均薪資計算,則無高薪低報或低薪高報情形。關於各職域間轉換時涉及年資併計及年金請領分帳,可因應轉換職業年資損失問題。此外,亦可參考國外作法,透過購買年金保險,以因應年資之轉換。

 

第16次會議討論延後退休金起支年齡至65歲,引發迴響及衍生爭議,為委員針對請領資格提出之趨同意見之一,且要有完整配套措施,如減額或展期年金,以及對於特殊職業、職務需要特別考量並給予不同設計,同時需有退休和請領年金年齡脫勾之設計,以及漸進延後等,絕非單獨將請領年齡延後。

 

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最後表示,會議中委員提供很多具體的寶貴建議,將納入會議紀要。請各權責機關依據各委員意見,研擬可行的改革方案並進行試算及財務評估,以供分區座談會議討論。

 

資訊來源: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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