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本月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今(21)日總統府正式公告《勞基法》修正條文,先前引起諸多爭議的新制「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等條文,在母法中並無明定施行日期,因此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將自法令公布第3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說自23日起將正式實施「一例一休」制度。
(圖/翻攝自網路)
勞動部表示,《勞基法》新法第37條與國定假日相關規定,明訂刪除7日國定假日,將自明年元旦起生效,因此並不影響到下周的行憲紀念日,勞工依然可以放假一天。而新法第38條,特休假加碼、特休假未休完必須折現,也確定從明年元旦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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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23日正式實施的,則是新制「一例一休」,也就是說勞工每7日裡有2日可休息,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落實勞工周休2日的權益,同時也讓有經濟壓力的勞工可同意在休息日加班。若是在休息日加班,加班費必須加碼以修法後的倍數計算,出勤前2小時加發1.33倍,地3小時起發給1.67倍,出勤不到4小時一率都給4小時加班費,若超過4至8小時則依慮給予8小時加班費。
為因應新規定,勞動部提醒勞資雙方都須做出調整,建議企業可多聘請員工並以輪班來調整勞力、應付常態業務,若是短期性工作,也可增聘部分工時人力因應,認為只要景氣穩定,新制的實施將能大幅增加就業機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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