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阿里在美面臨集體訴訟

20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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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大招風?阿里在美面臨集體訴訟

(圖/取自網路)

 

 

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的集體訴訟案件,一般來說都是一個拉鋸戰,需要三到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按照此前的經驗,大部分公司因遭遇集體訴訟而出現股價暫時性或持久性大跌,許多公司不得不以和解來了結官司。

 

羅賓斯·蓋勒律師事務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向紐約南區法院提起對阿里巴巴以及高管團隊馬雲,蔡崇信,陸兆禧和武衛四人的集體訴訟,令阿里巴巴在美遭遇首個集體訴訟。

 

「最終,他們(阿里巴巴)如果願意選擇和解,他們可以嘗試這麼做。」 美國當地時間2月2日,羅賓斯·蓋勒(Robbins Geller)律師事務所律師大衛·羅森菲爾德(David A. Rosenfeld)在紐約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時表示。他是這宗案件的代理律師之一。

 

他向記者強調:「他們可以說,這個信息不重要,但是我們覺得這個信息十分重要,根據美國法律有關信息披露的條款,這些信息應當被披露給投資人。」

 

羅森菲爾德口中所說的「這個信息」,就是上周開始給阿里巴巴「惹禍」的中國工商總局的「白皮書」。這份幾個月前的會議記錄,披露了工商總局在阿里巴巴IPO前曾和公司就假貨等問題進行行政指導,另外工商總局還表示,從淘寶網購買的商品只有37%是正品。

 

在引起媒體和美國律所的注意後,工商總局則出面表示,這份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作為目前唯一正式向法院遞交集體訴訟訴狀的原告律師,羅森菲爾德認為這一表態並不說明任何問題。他表示,該案的關鍵問題,是阿里巴巴應當按照美國聯邦法律相關的要求披露哪些信息。

 

阿里巴巴和中國工商總局之間的口水戰,被擅長打上市公司集體訴訟官司的美國律所盯上,牽扯出了他們眼中的關鍵證據。

 

原告稱,阿里巴巴及其高管違反了美國1934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案,在IPO前出具了與其業務操作息息相關的具有重大錯誤和誤導的聲明,具體是指公司沒有向公眾披露去年7月和中國工商總局之間的會晤,沒有公布官方對阿里巴巴諸多可疑—甚至非法—的商業實踐引起的注意。

 

訴狀指稱,阿里巴巴違反了證券法案的相關規定,對重要事實做不實陳述,或省略重要事實,使得在當時情況下產生誤導。

 

同時,訴狀認為,阿里巴巴的高管在這些違反規定的操作中負有責任。根據訴狀,阿里巴巴及其限售股東以68美元的阿里巴巴IPO價格出售了超過3.68億份美國存托股份,募資超過250億美元。

 

目前的核心爭論點,在於阿里巴巴的招股說明書對假貨問題的風險披露是否完備,這也是日後到法庭上雙方需要遞交證據和激烈辯論的要點。羅森菲爾德認為,「白皮書」就是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並且給出了他的理由。

 

「該公司的實際業務是建立在產品基礎上的,中國政府機構(工商總局)在IPO之前和他們見面,表明會採取一些措施,不允許進行假冒產品的銷售,這個就觸發了公司(在美國)的披露義務,公司應當告知其未來的收入會因為假冒產品而受到影響,同時表明未來中國政府不會允許繼續銷售這些產品,因此投資人可以充分理解到收入會因此受到影響。這就是美國聯邦法規所要求的。」他說。

 

就在工商總局和阿里「扯皮」期間,阿里巴巴發布了其上市之後首個完整季度的財務報表。季報顯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季度內,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阿里巴巴營收同比增長40%至42.2億美元,不及市場此前預期的約44.5億美元;凈利潤9.64億美元,同比下滑28%。

 

阿里巴巴的股價目前也在處於跌勢之中。就在1月28日工商總局披露「白皮書」之後,阿里巴巴的股價跌去4%,當天收於102.94美元。而到了2月2日收盤,阿里巴巴股價在90.13美元,仍然低於其IPO當天的開盤價,同時也比去年11月最高位接近120美元的價格跌去了24.4%。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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