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令 禁外國人找代理孕母

201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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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新令 禁外國人找代理孕母
(圖/取自網路)

 

泰國近年來代理孕母爭議層出不窮,使得政府於去年立下草案,明定外籍人士禁止在泰國尋找代理孕母,這項新政策於去年11月經一讀程序之後,昨日(19)正式立法通過。泰國立法議會今天宣布,禁止本地婦女擔任外國人的代理孕母,不過仍有業者表示,可以透過適當途徑協助不孕夫婦。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今天報導,泰國立法議會NLA(The 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今天通過禁止泰國婦女擔任外國人代理孕母的法令,這項法律也正式結束「子宮出租」行業,終結外國人在泰國生育為旅遊首選目的。

 

泰國境內許多窮困縣市的居民,為了改善貧困生活,便透過當代理孕母賺錢,由於泰國代孕價碼便宜,吸引全球仲介與有需求的夫婦上門詢問,儼然成為了全世界的嬰兒農場。

 

去年8月間一對澳洲夫婦透過泰國代理孕母生下一對龍鳳胎,但男嬰罹患唐氏症,澳洲夫婦帶走健康的女嬰回澳洲,引起軒然大波,經過媒體報導後,泰國政府開始重視代理孕母的問題,並草擬立法認定代孕為犯罪行為,11月通過審查,今天在NLA正式通過立法。

 

遭澳洲籍夫婦遺棄的唐氏症男嬰在媒體報導後,獲得各界善心捐助,同時澳洲政府也確認他的澳洲公民身分,享有完整澳洲公民權益,他現在被安置在泰國慈善機構中,他的代孕母親也經常前往探視。

 

另外一起引起媒體報導的泰國婦女代孕事件是一名日本男子,至少生下16個代孕嬰兒,並在事件爆發前離開泰國,此一事件也讓泰國政府決定禁止商業代孕。在泰國尋找代孕婦女的價格大約是30至50萬泰銖(約新台幣30至50萬元)。

 

因此泰國國會於去年8月批准商業代理孕母草案,裡頭明定尋求代孕服務的客人,國籍必須為泰國或是泰國混血的夫婦,也就是禁止外籍人士找上門,否則最高將處以10年刑期。

 

即使這項新政策的立意是為了改善代孕的問題,不過仍有批評者認為,禁止的結果只會將原先檯面的交易轉為地下化,讓有所需求的夫婦,在找尋合格醫師與醫療設備的過程將更加困難。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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