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樂團!披頭四首份合約賣2百萬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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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樂團!披頭四首份合約賣2百萬
(圖/取自網路)

名全球的英國樂團披頭四,是搖滾樂史上的傳奇。披頭四(Beatles)所簽下的第一張唱片合約,在紐約拍賣會上以7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244萬元)落槌。這份合約開啟他們的樂壇生涯、邁向傳奇天團地位;而高價賣出,更足以證明他們在音樂史上的影響力。

 

披頭四1961年在德國簽下這份6頁的合約,那時還只是地下樂團,在漢堡(Hamburg)1個小夜店駐唱的他們,進棚錄製首張單曲、摩登版兒歌「我的邦妮」(My Bonnie)。簽訂這份合約的時候,林哥史達(Ringo Starr)還沒加入披頭四,而是由鼓手皮特貝斯特 (Pete Best)與約翰藍儂(John Lennon)、保羅麥卡尼(Sir James Paul McCartney)和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一起簽約。披頭四僅拿50英鎊,不過這張唱片讓他們獲經紀人艾普斯坦(Brian Epstein)發掘,進而取得唱片龍頭EMI的合約,並唱出首支暢銷曲「好好愛我」(Love Me Do),開啟了披頭四稱霸全球的時代。

 

傳奇樂團!披頭四首份合約賣2百萬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今天這份合約在紐約拍賣會上,以7萬5000美元(約台幣244萬元)高價賣出,加上25%買家佣金,總額來到9萬3750美元(約新台幣305萬元),拍賣公司並沒有透露買家身分。這份泛黃的合約上,還留有披頭四成員的親筆簽名,想必買家是披頭四的鐵粉,才會豪擲重金買下這份6張紙的合約。

 

披頭四樂團(The Beatles)被廣泛地承認為史上最偉大、最有影響力的搖滾樂團。根植於噪音爵士樂和50年代搖滾(Rock and roll),披頭四探索了各種音樂類型,從流行謠曲到迷幻搖滾,經常創新地運用經典元素。1960年代早期,他們的極度流行產生了披頭四狂熱現象。隨著日後創作的成熟,他們被視為當時反文化運動理想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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