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砲轟稅高養不起房 律師更驚爆政府重複課稅心知肚明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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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是否真有重複課稅問題?律師趙文銘發現他在新北市中和的房子被課了4萬多元得房屋稅,經過復查才發現竟然真的是被「A」了,退回1萬多元稅金。

 

據了解,趙文銘發現,原來現行房屋稅新制的路段率都沒有減除地價,等於是重複課稅,他指出,台北市財政局104年4月16日記者會上,他和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素津、前北市財政局長蘇建榮等市府官員有現場問答的錄音檔,當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素津當時便認了現行路段率並沒有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予以減除地價,對此他的解釋是,政府未刪減地價部分因素是因為不知道該減除公告的地價、公告現值還是市價。

 

建商砲轟稅高養不起房 律師更驚爆政府重複課稅心知肚明

(示意圖/擷取自網路)

 

建商炮轟,現行房屋稅在地方政府調高路段率時未減除地價,相對房屋稅遠比預期重;若認定高級住宅,稅增動輒2、30倍,嚇到有些都更戶「養」不起房。黃素津指出,北市的確未扣地價,但無重複課稅問題;她進一步說明,房屋稅基以公告地價為主,不是直接從稅基扣除地價,考量房屋所處地段交通、商業繁華程度定路段率,其精神當然將「地價」考慮進去,所以不可能減掉地價,也沒重複課稅;北市稅捐處認為,房屋稅條例11條1項3款規定,與律師指稱「路段率」意思不同,沒減除地價問題。至於為何退稅,要看訴願書退稅說明,但應是律師對條文有誤解。

 

曾任理律事務所高級顧問的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說,近年財政部授權各縣市調整房屋稅率、稅基,由地方政府調高標準單價,調高路段率;但北市加強版房屋稅,路段率未減去地價,已違反房屋稅條例11條,與地價稅形成重覆課稅;近1年爭訟日多,政府應早日檢討稅制。張良吉進一步說明,這還不包括北市新版房屋稅實施日,回溯到2014年7月1日起取得使照後的新大樓適用,違反的信賴保護原則和溯及既往原則。

 

最後趙文銘呼籲民眾,趕緊把握6月30日的截止日前申請「復查」。復查的程序為將複查申請書,連同原先的繳款書或是繳納收據影本,送到各地的稅捐稽徵處,要注意的是複查期限以申請書送達複查機關為準,並非投遞日。若是認為復查結果不合理,可以在拿到復查決定書後的30日內向各縣市府提起訴願。對於訴願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在拿到訴願決定書的2個月內進一步向各地行政法院起訴。建商透露,大安區某都更大樓,都更戶光去年交屋,契約就是房屋稅3倍,現在房屋稅額即使都更戶減半優惠,也要47萬元,部分都更戶已醞釀提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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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料來源:趙文銘律師;101傳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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