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高受到批評,財政部將通盤檢討自住房屋稅負合理性,財政部(1)日發函給各地方稅捐稽徵處,目的就是為了了解房屋稅調高是否會對自用住宅造成衝擊,不過財政部為了針對囤屋族,仍然會堅持調高稅率,財政部高層表示,自住房屋的房屋稅應以「輕稅」為原則。
(圖/取自網路)
據中央社報導,財政部高層表示,地方政府依房屋稅條例進行調整,而財政部未來將朝三方向下手:
- 檢討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的期程
- 自住房屋稅負是否合理
- 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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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對自用住宅造成衝擊
財政部高層也提到,房屋稅調高的確不該衝擊到一般自住民眾,所以會通函各地方稅捐稽徵處,會要求各地方回報房屋標準單價、路段率等影響房屋評定現值要素的調整狀況,以此評估是否對自用住宅造成衝擊。
次長蘇建榮也說,房屋標準單價擬不限制三年重行評定,未來也可能會一年、一年半或是兩年,最多三年調整一次,調整的時間會縮短,但目前尚未決定,需要先了解各縣市的目前狀況,才會進一步通盤考量,未來將與縣市政府開會討論。不過,這波財政部檢討房屋稅的標的,僅限於自住房屋,針對多屋族、囤房族,財政部堅持仍按照現行規定辦理,稅率最高3.6%。
房屋稅是否該溯及既往?
前行政院長陳冲認為這是「房屋稅條例中比較有人性的條文」,但有25年沒動過,呼籲應檢討,財政部補充,回溯不是指將15年舊屋拉進來適用最新的房屋標準單價,而是按年份去調整,舊屋的調整幅度會比新屋小很多,如果因為物價、房價上漲,使得10萬元的免稅門檻不合時宜,不排除一併調整。
中正大學財經系法律係教授盛子龍認為,房屋稅並非一次性稅負,沒有溯及既往問題,反而關乎信賴保護原則;但考慮到房屋稅可能有的2大問題:
- 有無路段率重複課稅
- 未減除地價問題?
盛子龍主張,長遠看來,房地產持有稅應朝向房屋稅和地價稅合一的財產稅,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