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速95公里被檢舉龜速行駛 吃上3000元罰單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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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速95公里被檢舉龜速行駛 吃上3000元罰單

(圖/取自網路)

 

 

民眾都知道在道路上違規超速行駛會吃上3000元超速罰單,但你知道開太慢也會吃上3000元龜速罰單嗎?日前就有一名男子以時速95公里行駛在國道內車道上,被在路旁執勤的員警拍照舉發,檢舉該男子龜速占用超車道並開罰3000元罰金,男子深感委屈並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能撤銷罰單,但經過開庭審理,法官認為國道內車道是眾多皆知的「超車道」,且法規有規定須以最高限速110公里行駛,判決該男子敗訴,必須繳納3000元罰金,但全案還可繼續上訴。

 

該名男子無奈的表示,當時高速公路旁的速限警示牌有標示時速範圍為60至110公里,他以95公里行駛內車道怎麼會是龜速,且當時因為前方有測速照相他才放慢速度,沒想到這一放慢就被一旁的員警火速拍下,他形容這次的情況根本是「腹背受敵」,被罰得很冤枉,所以才向法院提出告訴。不過負責審理此案的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如果行駛在車道內沒有超車行為,又未依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就會妨害他人路權,因此對該男子所提出的行政訴訟予以駁回。

 

這種法規糾紛在未來發生的頻率可能會更多,台北通往宜蘭的「雪山隧道」日前開始建置科技執法,平均每1.6公里就有一具執法設備,共計有16處,凡是「超速」、「龜速」、「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皆會拍照舉發,雖還未正式上路,許多民眾卻已經刻意地拉開車距,害怕自己一個不小心就被舉發「未保持安全車距」而荷包大失血,這種刻意拉遠車距的行為常常會造成後方車輛回堵。有專家指出,「科技執法」是雙面刃,使用得當可以讓雪隧的交通狀況獲得改善,但使用不當只會造成更多壅塞問題,就要看「科技執法」正式實施後,成效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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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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