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豬油二審改重判 冠強遭罰1億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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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豬油二審改重判 冠強遭罰1億

(圖/取自網路)

 

2014年食安風波,國內首先引發黑心油風暴的強冠公司販售劣質豬油案,今二審宣判,由一審的有期徒刑20年加重改判22年,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總經理戴啟川改判刑18年,其中4年得易科,另冠強遭裁罰新台幣1億20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

 

黑心豬油二審改重判 冠強遭罰1億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此案由郭烈成與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餿水油、動物屍油及皮革料油等煉製成劣質油品,再以每公斤26到30元價格賣給強冠製作「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並於前年3月,以每公斤40到55元價格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

 

屏東檢方於2013年底獲報舉發,一審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及總經理戴啟川。檢方指出,強冠公司董座葉文祥、總經理戴啟川原先就獲知郭烈成出售的油品碘價、脂肪酸等都未達標準,仍以「特許採購」方式向郭進油,並進一步轉製劣質豬油銷售全台,危害民眾的健康。

 

據了解,屏東檢方與葉文祥等人不服原判上訴,今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葉文祥犯285罪,加重改判葉文祥、戴啟川22年和18年徒刑,郭烈成上進威公司則是購進工業豬皮革油和下腳料後,再煉製販售給郭烈成,維持原判,員工施閔毓則改輕判2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進威負責人蘇清煌和郭春葉夫婦等人則被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及2年徒刑,均獲緩刑。

 

黑心豬油二審改重判 冠強遭罰1億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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