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惡夢將有解 巴國立法重判「名譽殺人」

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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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惡夢將有解 巴國立法重判「名譽殺人」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由伊斯蘭教律法治國巴基斯坦,在六日通過新法律,修補過去法律漏洞。未來在巴國以「名譽殺人」(honour killing)作為犯案藉口,將不再受到法律弊端保障而免除罪刑,新法明文規定犯案人至少將被判處無期徒刑,並且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名譽殺人」事件在巴基斯坦相當普遍,每年都會有將近500名女性因此受害,遭到自己的父親、兄弟、丈夫等親人殺害,光是去年被通報的案件就有1100起左右。受害者與被害者通常有親屬關係,尤其是女性,若與男人私奔或做出任何「不守婦道」的行為,就會遭家人以「損害名譽」為由將其殺害。1990年巴基斯坦通過的法條,明示被害人家屬可原諒加害者,但由於這些案件的受害者與加害人通常都是家屬,因此許多犯案者到頭來根本不需坐牢,實為法律之漏洞,雖在2005年通過的修正案,明文禁止「名譽殺人」,但類似案件在社會中仍層出不窮,難以遏止。

 

女性的惡夢將有解 巴國立法重判「名譽殺人」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本月6日,巴基斯坦參議院與國民會議不顧強硬派反對,召開聯席會議,在將近4小時的辯論後,終於通過修改該法律的新法,修補法律漏洞,未來犯下名譽殺人等相關案件的加害人除涉及死刑得以徵得受害人家屬同意而減刑外,其餘都需受到終身監禁,而遭法院定罪的性侵犯需坐牢25年,另外對未成年人或身障人士施暴者則判無期徒刑或處決。巴基斯坦的性侵案定罪率趨近於零,國際人權組織「立即平等」(Equality Now),期望新法能幫助巴基斯坦女性生活更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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