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上班薪情差?這2天出勤員工 雇主要給補休+加班費

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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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就是農曆春節,不少民眾仍得犧牲假日出勤上班,但因一例一休的實施,薪資計算也有所調整。勞動部表示,農曆春節初一、初二都屬於國定假日,若雇主與員工協調後,員工在這2天需出勤工作,則雇主應給予休昔日加班費,並遵守除非天災、重大突發事件,唪則不得依法要求勞工例假日上班、加班。除了初一、初二這2天,只要在農曆年假其它4日上班的勞工,公司也應給予加倍工資,若勞估為加滿8小時也需給予1日薪資。

 

春節上班薪情差?這2天出勤員工 雇主要給補休+加班費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今年春節連假從1越27日開始、2越1日結束,其中初一及初二正好碰上周六周日,若有勞工必須在那2天出勤,則根據一例一休規定,雇主須給予當日上班的勞工1日補休和加班費。勞動部表示,一例一休規定,多數公司表定的周六、日是例假日,而雇主在勞工休假日要求上班就須給付加倍加班費,此次初一、初二季是國定假日也是例假日,則雇主須給予出勤勞工1日補休和加班費。

 

至於初一、初二加班費怎麼算?勞動部官員說,當日出勤勞工的加班費,將須依照「休息日加班」和「做1給4」計算,也就是說,前2小時的加班費是平日時薪在另外給1又3分之1,後3小時至8小時則為平日時薪另外再加給1又3分之2,當日的薪資就是平日工資加上加班費。另外也補充說明,勞工加班以4小時為一單位計算,少於4小時也以4小時計算,但超過4小少於8小則以8小時計算。

 

春節上班薪情差?這2天出勤員工 雇主要給補休+加班費

(圖/翻攝自網路)

 

除此之外,勞動部也說,若是在另外4天連假,包含1月27日的除夕、初三至初五出勤的勞工,則照國定假日出勤規定,雇主須給予勞工加倍工資,即使未滿8小時也須給1日薪資,勞動部也提醒,除非遇到天災或重大事變,否則雇主不得要求員工上班,且須注意不可讓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天,勞工在春節連假出勤時,也應多加留意、注重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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