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命令轉彎 國軍臂章縫了又拆

2017-02-21
  • A
  • A+
  • A++

國防部命令轉彎 國軍臂章縫了又拆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為凝聚國軍國防意識,增進各階層國軍官兵向心力和榮譽心,國防部長馮世寬於上個月下令三軍在3月1日起,制服該逢上象徵服役單位的「團體臂章」,包括數位迷彩服、特戰部隊野戰服和軍便服、軍常服。然而就在上個周六,國防部一改命令,向各營區宣布「軍常服團體臂章暫不配戴」。

 

官兵不堪朝令夕改,紛紛抱怨。更有基層官兵透露,國防部在宣導需縫製團體臂章後,並沒有將團體臂章發到官兵手上,但又怕上級檢查,只好自掏腰包購買多片團體臂章。一片臂章30元,再加上縫製費10元,而官兵平均每人3套野戰服的話,就要花費120元在縫臂章上。花錢趕工,不過多少時日,國防部卻又下令團體臂章要延後縫製,又得再花10元的拆除費,平日操練任務繁忙,還得為了配合命令,花時間修修改改,實在是勞兵傷財。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國防部人事次長室本意是為了給官兵充足的準備時間,故訂定縫製期限為3月1日。現在給大家更多的時間完成,延到4月1日執行,至於已經縫上的臂章也不用拆掉,尚未縫的則給大家多一點時間準備。國防部延後命令執行時間雖是一片好意,但國軍官兵似乎反受其擾。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