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額逃漏稅 魏應充被判三年得易科罰金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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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逃漏稅 魏應充被判三年得易科罰金

(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圖翻攝自網路)

 

 

 


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爆逃稅風波,彰化地方法院認為魏應充等人逃漏稅六千多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得易科罰金,以每天三千元折算,罰金為三百二十八萬左右。

 


地方法院法官表示,魏應充逃漏營業稅已涉犯稅捐稽徵法41條「逃漏稅捐罪」,以每兩個月申報一次計算,共犯37罪,又涉商業會計法71條「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罪」,以每年度申報1之計算共犯7罪。陳錫勳也犯「逃漏稅捐罪以及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罪」等,合計犯下44罪,被判有期徒刑5月2罪、4月3罪、3月共2罪、2月共22罪、拘役30日共15罪,徒刑部分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拘役1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同時宣告緩刑。

 

 

鉅額逃漏稅 魏應充被判三年得易科罰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目前認定逃漏瑞得金額為六千多萬,在考量頂新公司補繳稅捐和罰鍰、對相似逃漏營業稅等案件處以緩起訴的情況下,判有期徒刑6月2罪、5月3罪、4月2罪、3月22罪、2月15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如易科罰金,以3000元折算1日。

 

頂新製油公司表示,尊重法官宣判之結果,公司已修改內部稅務制度,日後將努力投入社會公益,希望以更具價值的行動貢獻社會。「竭力回應各界指教,以實際行動來證明革新的信念。」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油案件時發現案外案,查出頂新公司於民國95年到101年內,有部分銷售金額漏開發票,逃漏稅金額高達2億4867萬9596元。被發現後,魏應充承認有逃漏稅事實,並補繳共4億2000多萬的稅款和罰金,得到緩起訴處分,遭台中高分檢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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