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非當事人,僅供參考/翻攝自網路)
新年期間收穫壓歲錢後,總是須交給父母親代管。壓歲錢去向往往不得而知,通常都會被父母提領使用。上海11歲男孩年紀雖輕,對於錢財卻相當敏感。由於現年78歲的奶奶獎其所積存的紅包錢提領一空,決定到法院提告,最終判決男童勝訴。
男童化名為濤濤,適逢春節與生日期間,長輩都會給其紅包。父母親於是決定為濤濤開個戶頭,並將紅包錢都存入銀行。濤濤平日都於奶奶家居住,提款卡與存摺都交由奶奶保管。據中媒報導,濤濤戶頭內共存有4.5萬元(約20.6萬元台幣)。
(圖非當事人,僅供參考/翻攝自網路)
父母親於2014年離婚後,濤濤就與母親生活。豈料,濤濤祖母竟於數日內,分別好幾次獎濤濤戶頭內存款全數提領。母親得知消息後,決定攜帶濤濤到法院提告奶奶。法院諮詢環節,奶奶辯稱所提領金額並非壓歲錢與生日禮金,而是辛苦積蓄的工資存款。奶奶隨後表示僅是用孫子名義開戶,強調錢都是歸自己所有。
經過法院調查後,發現存款時間為濤濤生日與春節前後,證實奶奶說法有錯誤。奶奶本身原本就擁有銀行戶頭,法院質疑為何不將工資直接存入個人戶頭內,反倒要透過孫子戶頭進行提領。奶奶並未對此作出回應,法院最終判決濤濤勝訴,要求奶奶將所提領金額歸還濤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