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更改最低速限 最高罰6000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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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更改最低速限  最高罰6000

(圖/翻攝自網路)

 

 

為疏通善國道5號雪山隧道的塞車狀況,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日起將最低速限60公里改定為70公里,並有為期1個月的宣導期,4月10日將開始依法舉發未達最低限速車輛,最高罰6000。

 

高公局表示,新規定在正常車流其況下,駕駛車速必須維持在70公里以上,1個月宣導期過後,若未達最低限速將開罰3000至6000元,初期以國道警察人工方式取締,每隔6公里或半小時就可以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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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網路)

 

國5雪隧通車之後,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故慢速行駛車輛常常影響隧道內整體車速,造成回堵。高公局表示,目前雪隧內有6支測速照相機,南下和北上各3支,另還有自動科技執法系統有16個,將全程錄影,並透過側錄判斷前方不是因為回堵車潮造成龜速。高公局表示日後會再研討啟用日期。


高公局表示,依法同一事件連續開罰,需要經過6公里或是30分鐘以上,才可再次取締,若正常車流情況下未行駛至最低速限,將依規定舉發,處3千元至6千元罰鍰。依照現行法規,超速有10公里的緩衝空間,而最低速限則沒有,此外更呼籲駕駛,車流順暢時最低限速不要低於70公里,希望改善雪隧內的塞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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