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約會暴力未緩解 勵馨基金會:勿用網路言論霸凌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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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約會暴力未緩解  勵馨基金會:勿用網路言論霸凌


(圖/翻攝自網路)

 

 

 

勵馨基金會於昨日召開記者會,分析針對青少年約會暴力的三年服務成果,整合跨性別、相對人服務、預防重複受暴、與父母或家人工作、暴力的形式等案例的研究結果。

 

勵馨基金會研究資料顯示,青少年約會暴力案例多發生在16至24歲,情侶「分手」是個分水嶺,分手前夕和分手後是高危險期。勵馨基金會表示,俗稱「恐怖情人條款」的家庭暴力防治法63條之1,於去年2月4日正式實施,非家庭關係或沒有同居事實的親密伴侶,被害人也可向法院申請民事保護令,不過實施一年以來,青少年情殺、約會暴力等案件從未停歇。

 

少年約會暴力未緩解  勵馨基金會:勿用網路言論霸凌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勵馨基金會總督導杜瑛秋表示,青少年情侶暴力行為多以網路、通訊軟體以及手機簡訊為平台媒介,如常常有小情侶在社群網站上寫「分手日誌」,卻遭到臉書好友、家人「洗版」,甚至以偏頗或帶有攻擊性的偏激言論批評這段感情或所謂「甩人」的一方,造成當事人非常大的壓力。勵馨基金會呼籲青少年,千萬不要透過網路人際壓力傷害他人。

 

杜瑛秋也指出,很多青少年在交往中會展現控制欲,對方的一舉一動、生活細節都要一清二楚,無論是何種程度,只要令人感到不舒服或覺得不受尊重,就是約會暴力的範疇。據統計資料顯示,傳統觀念多認為感情受害者多為女性,不過勵馨個案服務對象中的男性占了15%,加害人則有80%是女性。其中「與伴侶互為加害及被害的角色」占了13%,很容易就陷入暴力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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