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酒類檢驗室啟用,提高檢驗及通關效率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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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酒類檢驗室啟用,提高檢驗及通關效率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財政部國庫署與關務署合作於基隆關建置之進口酒類檢驗室已於本(106)年3月28日正式啟用,自4月1日起,開始執行自基隆關本關進口酒類衛生查驗之檢驗工作,7月1日起,將擴大範圍至檢驗基隆關及臺北關各關進口酒類案件。未來北部地區各關進口之酒類,均可由該檢驗室直接檢驗,預估可縮短檢驗天數0.5天至1天。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為強化進口酒類之衛生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財政部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經查驗不符衛生標準者,不得輸入。進口酒類查驗之逐批或抽中批案件,原係委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取樣及檢驗,嗣因該局組織改造,經協調財政部關務署同意自105年1月1日起係由海關各關協助辦理酒品之「取樣」,並商請屏東縣檢驗中心協助辦理「檢驗」工作。茲為精進服務效能,爰協調關務署於基隆關建置進口酒類檢驗室協助辦理北部檢驗工作。 
據統計,北部各關進口酒類檢驗案件約占全國總檢驗案件8成,本次透過強化基隆關檢驗量能,將基隆關及臺北關進口酒類檢驗案件移由該檢驗室檢驗,預計可達成縮短檢驗時間,提升通關效率,並減輕業者倉租成本等效益。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明德 
聯絡電話:(02)23979491#520 

 

公告時間:2017-04-06
文章來源:https://www.nta.gov.tw/web/AnnNews/uptAnnNews.aspx?c0=238&p0=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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