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及提高節能減紙效益,民眾辦理符合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交易所得稅申報,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
該局說明,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繳稅。民眾可多加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其他有關文件,計算結果有應自行繳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正本,於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遞送或掛號郵寄申報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節省來往奔波及臨櫃等待的時間。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申報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如有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0-086188洽詢;網路申報省時又便利,請民眾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話 06-2223111轉8040
公告時間:2017-04-06
文章來源: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51/702210629924511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