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分級治療 轉診可享部分負擔優惠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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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分級治療 轉診可享部分負擔優惠

(圖/取自網路)

 

衛生福利部今(13)日正式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在推動分級治療,並落實雙向轉診,新的實施辦法當中,民眾經過轉診就醫者,在一個月內的四次回診當中,全部都是為轉診,可享部分負擔費用,並於4月15日與門急診部分負擔新制同步實施。

 

為了增加轉診誘因,在15日後,民眾如有轉診需求,門診部分負擔由現行的210元、140元,分別調降至170元、100元,因此如有轉診到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就醫將會享有部分負擔費用,凡至醫學中心急診,完成診療後屬檢傷分類第3、4、5級的病患,部分負擔由450元調至550元,檢傷分類第1至2級的部分負擔則維持現況,並在當月當中,四次回診都可視為轉診,能夠享有部分負擔診費。

 

 

健保署表示,為引導民眾不要不分大小病都往大醫院擠,而是透過各級醫療院所的分工合作,提供民眾最適切的照顧,該署推出分級醫療六大策略及廿四配套,其中至關重要的配套措施便是推動家醫制度與建立人性化與便民的轉診平台。為了落實雙向轉診,健保署著手修訂「全民健保轉診實施辦法」相關條文,在蒐集病友團體、醫界等各界意見後,業已完成相關法制程序,預定自今年4月15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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