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化工廠違法排放廢水 最高罰300萬元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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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定區一家違章化工廠趁昨日被發現違法排放廢水,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昨日執行雨天稽查專案,就發現該工廠下游水溝的水有異處,經過稽查人員蒐證後,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30條開單告發並勒令停工,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

 

環保局表示,昨天傍晚專案小組發現安定區附近排水路水質有異,採樣檢測結果溝水pH值呈現酸性,顯示有人偷排廢水,隨即往上游追查,發現附近一家地下化工廠把一股強酸廢水排入廠外水溝,稽查人員立即採樣檢測存證,隨後進廠稽查,發現這是一家調配聚氯化鋁濃度分裝作業的工廠,業者未將製程廢水妥善收集處理,反而趁下雨天將大量廢水排出,經檢測為pH值3.8的廢酸液體,稽查人員蒐證後立即制止業者排放並依法告發。

 

環保局指出,環境保護,人人有責,裁罰只是手段,希望業者切勿心存僥倖,趁雨天排放廢污水,以免受罰。環檢警結盟將會持續針對不法行為進行突擊,民眾若發現任何環境犯罪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

 

臺南化工廠違法排放廢水 最高罰300萬元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資訊來源:化工廠趁雨天偷排廢水 環局查獲開罰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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