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機關首長可政治任命 立委徐榛蔚痛批蔡政府酬庸官位

2017-05-18
  • A
  • A+
  • A++

三級機關首長可政治任命 立委徐榛蔚痛批蔡政府酬庸官位

(圖/取自網路)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週一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讓三級機關首長可以是政治任命,受到各界反彈聲音。立法委員徐榛蔚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與經濟聯席會議痛批,民進黨利用司改會讓總統擴權掌握司法權,增加政治酬庸官位,全面掌握行政系統,在會議中痛批民進黨政府專制。

 

在通過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初審條文中,三級機關如果涉國家重大政務,首長得列政務或常務,以雙軌並行,但政治任命總數以25人為限。原意是各部會副首長三人中至少一人為常任文官,是確保文官的專業及升遷,並視各部會業務狀況給予彈性及多元化的人員進用,因此,許多部會組織法設置二位常務副首長,即是機關的業務及專業需求。

 

立法委員徐榛蔚表示,民進黨現在突然修正各行政機關組織法,表面上理由是為符合93年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規定,不但是刻意曲解法律,實際上更是為了政治酬庸官位而修改,部分民進黨委員說馬政府執政時期送來立院的組織法也是增加政務副首長,但那是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及業務整併後新組織法,如: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建設部及環境資源部等。試問現在部會組織有改造嗎?業務有調整嗎?答案是沒有。現在民進黨並未進行組織改造,也未送新的部會組織法修正,竟還牽扯前朝,刻意誤導,為破壞文官體制及專業開脫,實在可惡!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