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爭議 中部警方:加強員警宣導避免擾民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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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天質詢警消環衛業務,警察局強調,改裝車不等同於非法,如經監理所認定合法,則可行駛於道路上,針對非法改裝車產生噪音擾民,警察局定期結合環保局、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執行聯合稽查。警察局長陳嘉昌表示,未來除持續向員警宣導,依規取締非法改裝噪音車輛,確保執法符合程序正義,並兼顧車友權益與市民的生活品質。

 

改裝車爭議 中部警方:加強員警宣導避免擾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警察局表示,影響行車安全或產生噪音的改裝車輛,均是警方攔查取締的重點,為維護民眾居家安寧,每月會同相關單位實施「環、警、監聯合稽查」,環保人員於指定地點架設檢測站後,由警方執行車輛噪音攔檢勤務,引導至檢測站接受檢測,若車輛經檢測噪音超標、或經監理人員認定非法改裝,則依相關規定開罰。警察局指出,依據交通部函釋,針對可由外觀明顯辨識拆除消音器之機車,員警得依法舉發開罰,多數機車消音器拆除與否,可透過明視檢查而得知,因此員警會於現場依個案認定是否拆除,若違規拆除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警察局表示,如果民眾對警方執法方法及過程存有疑義,得個案檢附包括舉發單、現場照片等,向舉發單位進行申訴,該局將謹慎審核認定,未來也會持續加強宣導所屬員警,取締噪音改裝車輛應依規辦理,確保執法品質符合程序正義及維護民眾權益,避免擾民。

 

改裝車爭議 中部警方:加強員警宣導避免擾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資訊來源:遏止非法噪音車輛 中市警兼顧執法程序與車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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