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105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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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105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

(圖/翻攝自網路)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4)日發布105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據調查結果顯示,105年度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營業總額及佣(獎)金支出總額,均較上一年度增加,傳銷業者對未來營運,多數持樂觀之態度。


公平會表示,本次調查對象共436家,實際回報事業375家,填報率86.01%,扣除尚未實施多層次傳銷事業19家及已停(歇)業18家後,105年間仍有實施多層次傳銷之事業計338家,亦為本次調查相關查報結果及統計分析之有效範圍。本次查報結果重點摘要如下:


(一)傳銷商人數及傳銷商概況
1.    105年底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商人數計276.4萬人,較104年底253.6萬人,增加22.8萬人。又經剔除重複參加2個以上多層次傳銷事業之人數,105年底傳銷商人數為273.7萬人,較104年底253.3萬人,增加20.4萬人(增加8.05%)。
2.    加入傳銷率(參加傳銷人數占全國總人口數之比率)約11.63%,即平均每萬人中有1,163人加入多層次傳銷,較104年底之10.78%,增加0.85個百分點。
3.    105年新加入之傳銷商共計100.35萬人,占傳銷商總人數(276.4萬人)36.31%,較104年之新加入傳銷商102.73萬人,減少2.38萬人。
4.    女性傳銷商仍為傳銷市場之主力。105年女性傳銷商計191.45萬人,占傳銷商總人數(276.4萬人)69.26%,較104年之69.22%,增加0.04個百分點。
5.    105年有招募限制行為能力(未滿20歲且未婚)傳銷商之傳銷事業計139家,占全體傳銷事業之41.12%,其人數合計為17,652人,平均年營業收入為15,335.8元,主要銷售商品則為營養保健食品。


(二) 傳銷產業總產值與事業規模
1.    105年338家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營業總額為881.21億元,較104年之801.38億元,增加79.83億元,成長率9.96%。
2.    多層次傳銷事業營業額10億元以上者有20家(104年16家),占營業總家數之5.92%,其營業總額達635.21億元(104年533.5億元),占全體傳銷事業年營業總額72.09%(104年66.57%),平均每家營業額31.76億元,較104年平均每家營業額33.34億元,減少1.58億元(減少4.74%)。
3.    營業額1億元至未及10億元之事業家數為59家(104年62家),占營業總家數之17.46%,其營業總額為197.54億元(104年218.33億元),占全體傳銷事業年營業額之22.42%(104年27.24%)。
4.    營業額未達1億元之事業共259家,占營業總家數之76.62%,其營業總額為48.46億元,僅占全體傳銷事業年營業額5.5%。


(三) 傳銷商品及進貨成本:
1.    105年傳銷商品仍以營養保健食品銷售額最大,計520.47.47億元(占59.06%),其次為美容保養品154.78億元(占17.56%),第三為其他商品38.30億元(占4.35%),第四則為清潔用品37.32億元(占4.24%),四者計占營業總額85.21%。倘以國產品及進口品銷售額觀察,以國產及進口品皆有銷售者為主,其營業額為504.84億元(占營業總額57.29%);次為僅銷售國產品者,其營業額為200.04億元(占營業總額22.70%);末為僅銷售進口品者,其營業額計176.33億元(占營業總額20.01%)。
2.    105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貨(製造)成本計246.65億元(104年237.71億元),占營業總額27.99%(104年29.66%)。


(四) 使用網路行銷情形:
     105年採行網路行銷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共168家,占整體家數49.70%,較104年提升4.81個百分點。其中,傳銷事業提供線上訂購(網路購物)者,有158家(占營業總家數46.75%),傳銷事業設置網路商城供傳銷商購買商品之事業,有111家(占營業總家數32.84%),另外,傳銷事業網路購物及網路商城皆有設置者,有101家(占營業總家數29.88%),顯示近年電子商務發展日益蓬勃。


(五)佣(獎)金發放情形、訂貨傳銷商人數及比率:
1.    105年多層次傳銷事業佣(獎)金支出計342.51億元,占營業總額38.87%,較104年佣(獎)金支出比率36.18%,增加2.69個百分點。其中,佣(獎)金支出占各事業之營業總額30%至未及40%之事業最多,計87家(占25.74%);其次為40%至未及50%之事業,計74家(占21.89%);第三為20%至未及30%之事業,計60家(占17.75%)。
2.    105年訂貨傳銷商計198.4萬人,占傳銷商總數71.78%;曾領取佣(獎)金之傳銷商約81.7萬人,占傳銷商總數29.56%,平均每人全年獲得佣(獎)金41,907元,較104年之35,144元,增加6,763元。
3.    105年女性傳銷商領取佣(獎)金人數為576,044人(占總領取人數70.49%),其領取金額計235.77億元(占總領取金額68.55%);男性傳銷商領取佣(獎)金人數則有241,249人(占總領取人數29.51%),其領取金額計107.74億元(占總領取金額31.45%)。


(六) 對未來營運之看法:
1.    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未來營運之預期,認為106年營業額將較105年增加之事業有163家(占營業總家數48.22%),認為持平者計116家(占營業總家數34.32%),二者合計達82.54%,足見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未來營運看法,尚屬樂觀。
2.    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於未來經營可能面臨之問題,以擔憂市場不景氣居首(占營業總家數52.66%),其次為非法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破壞(占營業總家數47.63%),排序第三至五名分別為同類產品競爭加劇(占營業總家數47.04%)、傳銷商人數漸減(占營業總家數38.46%)及市場漸趨飽和(占營業總家數34.91%),其中非法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破壞較104年增加5.3個百分點,顯示傳銷事業認為非法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破壞對其經營具相當程度之影響。
3.    另事業最需要協助或經營遇到之問題,以傳銷法令及案例諮詢服務之需求為首,共196家(占營業總家數57.99%),次為多層次傳銷報備程序之諮詢服務175家(占營業總家數51.78%),而傳銷商教育訓練之協助、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之法律諮詢服務則各有124家(占營業總家數36.69%)、109家(占營業總家數32.25%),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諮詢服務居末,有69家(占營業總家數20.41%)。由於103年1月29日正式實施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該法條文與依修正前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4規定訂定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有所差異,又101年後報備實施多層次傳銷之事業有172家,故傳銷法令及案例、報備程序之諮詢仍為事業最需協助或經常遇到之問題。


      
公平會最後表示,本次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統計分析資料,將登載於該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ftc.gov.tw;首頁>多層次傳銷>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歡迎傳銷事業及一般民眾查閱。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告時間:2017-06-14
文章來源: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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