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1年只領10月薪 全教總:教育部門帶頭剝削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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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1年只領10月薪 全教總:教育部門帶頭剝削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代理教師爭議不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5)日召開記者會,直言批評長期以來代理教師1年只能領到的薪水只有10個月,等於是教育行政部門帶頭剝削教育受僱者,是極為糟糕的負面示範,並要求各主管機關自106學年度起,給予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全教總指出,在去年11月提出建議後,教育部隨後召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數次會議,決議涵蓋上、下學期聘期代理教師若因業務需要兼任行政職務者,朝支薪至隔年7月31日方向規劃辦理。不過據全教總調查指出,截至今日為止,只有國教署周知各國立學校應給予一學年長期代理教師一整年度的聘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仍未給予完整聘期,代理教師仍然只領到10個月多幾天薪資,嚴重影響教師基本權益。


呼籲,保障代理教師權益不能一拖再拖,本學年即將結束,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的教甄與聘任作業也即將開始辦理,全教總再次要求各主管機關自106學年度起,給予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並應修正各主管機關訂定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補充規定,取消聘期起迄不合理限制。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教育部開過3次會,教育部核給代理教師薪水都是給足12個月,教育部能處理已處理,但若為地方政府所屬學校聘用代理教師,權責和經費都屬於地方政府,如有擔任行政工作或寒暑假工作,則該給薪水就要給,因各縣市政府有財政考量,教育部尊重地方政府,但也呼籲地方政府能考慮代理教師情況,逐步朝向給足12個月月薪方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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