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成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草案 專家:客家人參與才是關鍵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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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法草案,內容主要是成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客委會李永得表示,此舉是為了避免政府直接經營媒體,但有學者質疑此做法。

 

通過成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草案 專家:客家人參與才是關鍵

(李永得/圖取自網路)

 

從4月中廣被政府收回,交給客委會和原民會經營,外界質疑政府黑手試圖操控媒體,李永得於是推動修法,欲成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元輝認為,為了避免政府直接經營媒體而成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只是「中策」,「上策」是修公視法,由公視負責客家傳播事務,如此可避免疊床架屋,公視製播節目的深厚經驗,也能協助客家文化傳播發展。可以在修正公視法時增加族群專章,保護客家文化的主體性,如此能夠撇除外界擔憂客家電台、電視台併入公視,會失去主體性遭邊緣化的問題。

 

中國文化大學新聞學系系主任胡幼偉表示,我在乎的不是有無政府黑手,而是有無笨腦,笨腦比黑手還嚴重一百倍,經營客家電台、電視台的成敗關鍵,不在於政府黑手是否伸入,而是能不能讓客家人參與節目設計、內容是不是符合客家鄉親需要。若交由外行的官僚主導,將是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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