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網路)
近來網路購物越來越發達,除了宅配貨到付款,也有許多民眾會選擇面交的方式,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是習慣面交的朋友們要注意了!台北地下街近期公告禁止從事其他商業行為,面交視同商業行為將禁止,因引發民怨,雖然管理單位已經撤下公告,但並非所有地下街都可以進行面交,像是台北捷運管轄的中山地下書街、東區地下街,因適用「大眾捷運法」所以禁止面交,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只要在捷運公司管理的範圍內都禁止銷售商品等商業行為,違者可處1500元到7500元罰鍰。
台北捷運路網四通八達,除了通勤,過去是不少民眾網路購物面交的地點,但北捷公司認定面交是屬於商業行為,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禁止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曾經張貼公告提醒民眾禁止在站區內進行面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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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捷公司表示,只要是北捷經營管理的範圍,像是月台、車站連通道、車廂、地下街等,禁止一切商業行為,同一天內第一次發現處1500元,同天內發現第二次以上違規處7500元,可連續開罰。
至於如何認定面交行為?朋友間互送禮物是否也不行?外界質疑執法取締上有困難度,北捷公司強調,在站區會有保全或站務人員定期巡視,只要經程序認定為商業行為,就會依法開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