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於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罰5萬元。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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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於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罰5萬元。

(圖/翻攝自網路)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1)日第1337次委員會議通過,雅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雅筑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於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之文件、資料,向公平會辦理報備,如傳銷商品、獎金制度等;實施後如有變動,除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另有規定者外,應於實施前向公平會變更報備。雅筑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主要銷售美容保養品及機能型衣褲等商品。公平會於派員至雅筑公司主要營業所進行業務檢查時,查悉該公司新增銷售FB030柔麗高腰內褲、FB031柔情高腰內褲、HP310超導銀離子披巾、ES301全效美體精華、ES303緊緻美體霜、FG479寶石晶礦纖臂衣、MS5701完美防護光感CC霜(亮膚色)、MS5702完美防護光感CC霜(粉膚色)等8項傳銷商品,未向該會辦理變更報備。是雅筑公司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依法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告時間:2017-06-21
文章來源: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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