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對自我國等進口之「苯乙烯」展開反傾銷調查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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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對自我國等進口之「苯乙烯」展開反傾銷調查

(圖/翻攝自網路)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17年6月23日公告對自我國、美國、韓國進口之苯乙烯(Styrene)展開反傾銷調查。


本次遭中國大陸反傾銷調查之涉案產品苯乙烯,是基礎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於生產發泡性聚苯乙烯(EPS)、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樹脂、不飽和聚酯樹脂(UPR)、熱塑性彈性體(SBS)、丁苯橡膠(SBR)、丁苯膠乳(SBL)等。該產品在中國大陸的海關稅則號列為29025000。

 

據中國大陸海關統計,2013年至2016年中國大陸自我國進口涉案產品之進口量與進口值分別為486,524公噸、8.27億美元;475,099公噸、7.5億美元;434,204公噸、4.67億美元及458,954公噸、4.7億美元;占中國大陸苯乙烯總進口量11.6%至13.2%間、總進口值約11.2%至13%間,為中國大陸第3大進口來源,次於韓國、沙烏地阿拉伯(相關統計請見附件)。

 

本案傾銷調查資料期間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預計於2018年6月23日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8年12月23日。

 

任何利害關係方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中國大陸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此次反傾銷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有關說明資訊。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已立即將訊息轉知相關公會及業者,並呼籲我業者應注意把握反傾銷調查案之時效,儘早登記參加調查、填復問卷並積極提出書面意見,以保障並爭取應有之權益;另為協助我國廠商因應國外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貿易局訂有相關之補助辦法,對我涉案廠商聘請律師、會計師應訴之費用提供部分補助,我涉案廠商倘有需要,可透過相關公會向本局提出申請。

 

新聞稿附件-2013-2016年中國大陸進口苯乙烯數量統計資料.pdf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馬科長桂蘭
聯絡電話:02-2397-7254、0919-396-21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告時間:2017-06-23
文章來源: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pid=60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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