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徵選 篩選變嚴格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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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街頭藝人甄選活動今、明兩日在台中公園登場,共吸引1454組報名,其中還包括來自泰國、日本、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加拿大、英國及烏克蘭等7國好手一同前來大顯身手,通過甄選者可取得市府核發之「台中市街頭藝人證」,憑證2年內可於市內92處開放展演場所申請展演。副市長林依瑩表示,台中明年就要舉辦花博,這次甄選對表演者來說格外重要,感謝藝人們熱情參與,期待讓台中成為處處皆精彩的城市。

 

街頭藝人徵選 篩選變嚴格

(圖/取自中市府)

 

台中市舉辦街頭藝人甄選已經超過10年,提供市民展現才華的舞台、實現藝術夢想的起點。今年台中街頭藝人報名一共吸引1454組報名參加,其中表演藝術類993組、創意工藝類391組、視覺藝術類70組。

 

今年甄選場地位於台中公園日月湖周邊,文化局環湖設置多個棚架,邀參選者分梯次進行演出。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長蕭靜萍表示,每場表演皆能持續1小時,每組別分別有3位專業評選老師,他們將駐足停留至少1分鐘,表演者必須在短時間內展現真功夫,由老師評斷表演者的技藝性、創意性、適切性及互動性是否足以核發證照。台中市去年街頭藝人甄選通過率約5成,較前年減少3成,篩選更為嚴格,藉以提升街頭藝人的表演品質。

 

今年參選街頭藝人甄選者,除國內各方好手,甄選者還包含來自泰國、日本、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加拿大、英國以及烏克蘭等國,帶來各國特色表演,如泰國傳統三線琴、湖南創意手工編織「幸運結鏈」、重慶京劇、日本特殊樂器吹奏、中國茶藝、手碟、日本武士真人動態展示、弦琴、呼拉圈舞蹈、邦笛、手指吹奏、非洲鼓、非洲舞蹈、非洲傳統曲調吟唱、梆子說唱等精采的表演,可望為台中街頭注入異國風情。

 

文化局指出,參加甄選者需年滿 16 歲以上,得以個人或 10 人以下團體名義報名,本國或外國藝文工作者以及藝文團體均得為申請人,藝文團體須註明所屬團名,並推派一人代表申請。外籍人士須領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合法居留證,或取得勞動部所核發之開放式工作許可函(證),通過甄選者將由文化局核發「台中市街頭藝人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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