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權益更上一層 伴侶可簽手術同意書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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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今表示,擬修正手術及麻醉同意書,要求醫師揭露部定專科,同意書簽署關係人將註明伴侶「不分性別」,同性伴侶也可簽,最快8月公告上路。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根據現行法令,只要有醫師資格,不限醫療範圍都可進行醫療業務,過去常見眼科、耳鼻喉科醫師也做割雙眼皮、隆鼻等整形手術,但就曾有復健科醫師為患者進行侵入性抽脂手術,造成患者死亡悲劇。

 

同志權益更上一層 伴侶可簽手術同意書

(圖/取自網路)

 

為了避免類似的醫療悲劇或者爭議,衛福部決定修正「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石崇良指出,新版同意書必須清楚揭露醫師部定專科、揭露專業背景,讓患者選擇是否接受,同時也規定手術步驟、風險、術後症狀等醫師聲明,必須由醫師簽完再給病人簽,以防有醫療院所提供空白內容讓患者先簽,除此之外,未來同性伴侶也可以簽同意書,石崇良說,目前「醫療法」規定,患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及法定代理人、關係人(同居人、伴侶)都可簽署同意書,未來伴侶後面將加註「不分性別」,並放寬可蓋指印,搭配2名見證人共同簽署。

 

另考量簽署同意書後,醫院實務上未必能安排於1個月內手術,因此未來將修正為應於「3個月內」施行手術,逾期或病情發生變化,則必須重新簽。石崇良強調,6月20日已邀集醫療院所、醫師與病友團體開會,預計最快8月公告上路,並提供半年緩衝期,讓醫療院所重印相關文件等,緩衝期過後,違者將可依「醫療法」開罰新台幣5萬至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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