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業務終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力求偏遠地區民眾需求與用戶權益無空窗期,除要求行動通信業者落實行動通信訊號涵蓋替代措施,也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規劃2項子計畫,改善偏鄉地區民眾之寬頻近用權

2017-07-02
  • A
  • A+
  • A++

2G業務終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力求偏遠地區民眾需求與用戶權益無空窗期,除要求行動通信業者落實行動通信訊號涵蓋替代措施,也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規劃2項子計畫,改善偏鄉地區民眾之寬頻近用權

(圖/翻攝自網路)

 

2G業務已於6月30日依法屆期終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於核准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大哥大公司與遠傳電信公司等3家電信業者2G業務終止計畫時,除確保用戶權益外,更關注其於原2G訊號涵蓋之替代,要求業者於4G業務中應加強基地臺之建設,以增加其電波涵蓋。

 

NCC指出,3家電信業者對於其行動通信網路之改善規劃如下:

 

一、在中華電信公司方面,其3G系統,除優化基地臺訊號涵蓋外,過去1年已於所使用之2100MHz頻段建置1,400臺之基地臺;其4G系統,在今(106)年底時,基地臺數量將建置達去(105)年底之1.4倍並規劃利用該公司900MHz頻段,以UMTS技術於偏遠地區及沿岸地區建置基地臺,藉以加強該地區之行動通信網路語音之訊號涵蓋,使得偏鄉及沿海地區之民眾對於語音通訊之需求得以滿足。

 

二、在台灣大哥大公司方面,由於係將原有2G系統移入4G系統作為異質網路,因此,原有之語音涵蓋不受影響。

 

三、在遠傳電信公司方面,其現有2G基地臺皆與3G基地臺共站,將持續優化3G基地臺之站臺涵蓋,且將更加大3G訊號涵蓋範圍確保用戶權益,故仍可以持續提供用戶最佳的網路服務。

 

NCC強調,除責成3大電信業者改善偏鄉地區行動通信網路基地臺電波涵蓋外,已於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訂定「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計畫」及「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等2子計畫,以照顧偏鄉地區民眾之寬頻網路近用權益與需求:

 

一、在「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計畫」部分,包括Gbps等級服務到鄉、村村有100Mbps等級服務、擴展Wi-Fi熱點頻寬與強化偏鄉4G基地臺建置等4項,並促成業者相對投資,計劃完成後,將可提供Gbps(1,000Mbps,1Mbps為數據傳輸速率每秒每百萬位元)等級固網寬頻網路服務到偏鄉、擴展100Mbps等級固網寬頻電路到偏鄉每一村里主要聚落及擴展無線熱點頻寬,達成縮短數位落差、照顧弱勢族群之目的,同時亦能發揮擴大基礎建設投資提振經濟動能之效。

 

二、在「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方面,特別針對災害潛勢區及偏鄉,補助電信業者建置定點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車載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或就既有站臺補助建置所需電力備援(柴油發電機、綠色能源或其他經電信業者評估符合實際需求之電力備援設施)、傳輸備援(如微波鏈路等)及相關基礎設施,除強化通訊設施抗災及備援能力外,更可藉此加強上述地區之行動通信網路基地臺電波涵蓋,避免天然災害發生時形成通訊孤島。

 

NCC重視對於偏遠地區民眾之通訊需求,除於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0條第2項中規定業者於偏遠地區基地臺建設應逐年增加外,也要求電信業者未來於關閉異質網路時,應確實注意偏鄉地區民眾之需求,搭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提列2項子計畫,以維護偏鄉地區民眾寬頻網路近用權,保障消費者利益。

 

連絡人:副處長 梁溫馨

電    話:(02)3343-8302

行動電話: 0933-444-015

 

公告時間:2017-07-02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584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