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日用品有限公司變更銷售商品,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罰10萬元。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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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日用品有限公司變更銷售商品,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罰10萬元。

(圖/翻攝自網路)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5)日第1339次委員會議通過,海森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稱海森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海森公司於102年10月向該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銷售「五行1號(水)」、「五行K6G(金)」、「五行原萃(土)」、「五行御酐(木)」等19項營養保健及美容保養商品,惟該會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赴海森公司主要營業所進行業務檢查,查悉該公司新增銷售「DRNA I-BEAUTY(限量體驗)」、「天然草本極緻珍珠潔髮精華」、「2016榮耀晉升專案A」、「AGC VIP 限定A組」、「通路供應商套組」等34項商品,另「五行原萃(土)」、「代謝A套組」、「代謝B套組」、「回春亮麗套組」、「秘密雲端極致回春時光精華組」及「輕巧油切」等6項商品則已停止銷售,均未事先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告時間:2017-07-05
文章來源: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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