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電信業者提供1個月內有效期預付卡及屆滿收回之措施,在創造友善通訊服務環境放寬外國人申辦行動通信服務第二證件認定之同時,並兼顧促進觀光與預防犯罪之必要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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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電信業者提供1個月內有效期預付卡及屆滿收回之措施,在創造友善通訊服務環境放寬外國人申辦行動通信服務第二證件認定之同時,並兼顧促進觀光與預防犯罪之必要

(圖/翻攝自網路)

 

為建構國際觀光旅客及商務人士入境使用行動通信服務之友善環境,同時也迎接我國陸續舉辦國際賽事與國際性大型活動,有利國外選手與隊職員、商務人士與來台觀光民眾等使用通訊服務之目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於106年4月12日第743次委員會議決議,放寬外國人申辦行動通信服務第二證件之認定,增列登機證、入境章及世大運認證卡等列為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方便外籍人士來臺旅遊、洽商時,於機場可立即申辦電信服務,享受我國行動通訊服務之可親性,創造友善通訊服務環境。

 

惟放寬外國人申辦行動通信服務第二證件認定之同時,NCC表示,為兼顧實施雙證查核之治安維護目的,電信業者則提供1個月內有效期預付卡措施供消費者自由選用,在其效期內得隨時加值使用,至有效期限屆滿後該門號即由電信業者收回,服務契約並同步終止,NCC並已於106年6月21日第753次委員會議核准行動通訊業者將上述措施納入營業規章、服務契約完成修訂。

 

NCC表示,因應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世界資訊科技大會」等重要國際活動及促進觀光活絡經濟目的,放寬外國人申辦行動通信服務第二證件之認定,NCC委員會考量治安維護之目的,也協調電信業者提供1個月內有效期之預付卡措施,效期屆滿後該預付卡收回,除可帶動觀光旅遊產業發展外,藉由實施短效期預付卡有效控管門號使用,達到防制犯罪目的,共創觀光與預防犯罪雙贏之局面。

 

連 絡 人:副處長梁溫馨

電     話:02-3343-8302

行動電話:0933-444-015

 

公告時間:2017-07-18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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