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調查7月份中華電信MOD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及復播事件,針對中華電信公司違反營業規章事實明確部分予以裁處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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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調查7月份中華電信MOD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及復播事件,針對中華電信公司違反營業規章事實明確部分予以裁處

(圖/翻攝自網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106年9月13日第765次委員會議決議,中華電信公司經營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下稱MOD),未於頻道營運商106年7月1日提供調整後之MOD組合頻道家庭豪華餐、家庭優質餐及家庭超值餐服務前,將資費提報NCC備查,即予以實施;又於同年8月1日起,未於頻道營運商恢復提供同年6月30日前之組合餐服務前,將資費提報NCC備查,即予以實施,未依MOD營業規章第29條第4項規定辦理,涉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前後2案各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並命其於裁處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將前開組合套餐資費提報NCC備查。


NCC說明,在這一次事件中,中華電信公司未能於組合套餐頻道異動事前充裕時間預告並揭露資訊,將相關訊息告知訂戶,影響訂購組合套餐訂戶的權益;之後組合套餐之再異動,又因此衍生消費爭議,例如增購組合套餐後無法涵蓋原先套餐組合內容、加購後金額比原本套餐還要貴等等,顯對新訂戶有不公情形,在此更突顯出中華電信公司之MOD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以及頻道營運商與用戶之間的服務契約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皆有所不足,後續NCC將要求中華電信公司修正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另要求頻道營運商訂定服務契約範本以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NCC指出,因7月份中華電信MOD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及復播事件受影響之組合套餐新用戶,NCC將督促中華電信公司就下列事項改善:
一、應尊重訂戶之意願,選擇維持原契約或重訂契約。
二、因此選擇退租組合套餐,不收取違約金。
三、因本次頻道縮減及復播事件致使選擇加退訂購單頻或組合頻道之用戶,應尊重用戶之意願重新選擇,且不收取違約金。
四、給予適當方式之補償。
NCC另指出,組合頻道營運商間之營收攤分方式採單一收視率方式議題,頻道營運商間之合意情形及是否可能會引發爭議,NCC將行政指導中華電信公司就MOD平臺管理制度層面及消費者權益維護妥為處理,維護及提升頻道內涵及鼓勵創新,並保障用戶多元選擇之收視權益。


連 絡 人:副處長 梁溫馨
電    話:02-3343-8302
行動電話:0933-444-015

 


公告時間:2017-09-13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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