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連假 警連續4天加強交通大執法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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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連假 警連續4天加強交通大執法

(圖 /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國慶連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為防制青少年深夜遊蕩、群集飆車,特於本(10)月6至9日連續4天針對夜間轄內景點、重要路段及青少年經常聚集場所加強防制作為,提高勤務部署密度,以維護用路人安全環境。


警第二分局對於防制青少年危駕行為,除於專案勤務規劃路檢點攔檢盤查蒐證外,每日亦加強轄區巡守,如發現於道路競駛、競技,超速行駛,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等危險駕車違規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或惡意逼車行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多輛汽、機車集結行駛於道路,致生往來通行安全時,更可能違反刑法第185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分局長呂青霖特別呼籲,請青少年朋友們,國慶連續假期應規劃安排正當休閒娛樂活動,外出行車時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及身體之安全,切勿參與危險駕車,以維護自身安全,本分局將規劃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強力取締危駕行為,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讓市民過一個安全順暢的國慶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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