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害議題有解 北市立法規範廣告招牌

20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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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害議題有解 北市立法規範廣告招牌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聯合新聞網)

 

光害一直是大台北地區,尤其是台北市最主要的城市公害,根據統計北市目前以一百萬件以上的廣告招牌,而現階段北市環保局力推的「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議會審查進行中。台北市廣告工會對此呼籲,希望政府加速標準的制訂,以免廣告主無所適從。

 

北市光害問題主要來自於招牌過量,以及玻璃帷幕反光,因此台北市廣告公會顧問鄭聖丕表示,北市有超過一百萬件以上的廣告招牌,希望業者可以配合光害管制自治條例進行改善,也提供比較好、便民依循的法規標準,讓市民可以遵守。此外,也建立溝通讓雙方表達意見,但鄭聖丕也提到,過去沒有光害相關的法規,光害審議委員會的審議委員專業性備受質疑。

 

光害議題有解 北市立法規範廣告招牌

(圖/翻攝自蘋果日報)

 

環保局長劉銘龍解釋,有鑑於台北市商業設施發達,因此「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確實需要立法,也在今年5月就已經通過法規委員會逐條審查,規範內容與標準包括使用光源的輝度與照度等,並且也明訂光害管制標準與測量方法,讓執法人員可以依循作業。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目前有許多廣告業主配合降低光害,晚上九時便會自主調暗招牌光線,必要時也會關閉燈光。但她認為要管制廣告招牌光害,可以在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下增加條文,否則北市環保局視「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為環保標竿、建管處又依循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民眾申請架設廣告物,建管處與環保局都要審,若是兩個單位意見不同,時間又要拉長,太過擾民。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廣告物管理自製條例並無法解決所有光害問題,因為光害不全然由廣告物造成,但新制訂的光害審議委員會的審議委員,請來光學專家、建管單位、廣告業者以及交通學者擔任,從多個面向評估城市光害對民眾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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