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港及基隆港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 提升港區作業安全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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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港及基隆港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 提升港區作業安全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交通部)


交通部航港局為提升港區作業安全,辦理「106年下半年度北部商港區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作業」,經現場清查結果仍有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商港法等法規規定事項等情事,稽查人員已當場提醒業者應進行改善,後續並將持續追蹤改善情況。

 

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表示,此次聯稽作業是依商港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所訂「商港區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小組作業要點」,於每半年定期執行1次稽查或不定期抽查,稽查時間自106年10月19日至24日,特別邀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共同針對臺北港及基隆港商港區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碼頭裝卸作業情形進行聯合稽查。

 

稽查結果發現仍有業者未按勞工人數雇用一定比例廠護、勞工夜間工作未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措施執行紀錄等情事,稽查人員除當場提醒業者進行改善,後續也將持續追蹤改善情況。

 

航港局表示,為落實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監督管理,此次聯稽作業同步執行工作場所必要之查驗,輔導業者改善從業人員工作環境,以強化業別之管理,並督導業者落實港區作業安全、衛生等事項。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未來也將透過源頭管理港區確實維護勞工安全及衛生之工作環境,期有效降低意外事故發生,並提升港區作業效率。

 

 

 

公告時間:2017-10-27
文章來源:https://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10260001&toolsfla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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