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發布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罷免公告新聞稿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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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發布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罷免公告新聞稿

(圖/翻攝自網路)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06年11月16日發布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罷免公告。本項罷免案投票日期訂於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於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平溪區、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各投票所投票。

 

前開罷免公告同時載明提議人之領銜人孫繼正先生提出之罷免理由書及被罷免人立法委員黃國昌所提之答辯書。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活動期間自106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共計10日,每日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7時至下午10時止,罷免活動期間將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公告時間:2017-11-17
文章來源:http://web.cec.gov.tw/central/cms/news-106/2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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