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海巡署)
第六岸巡總隊於106年12月23日02時許接獲118海巡服務電話通報,於鵝鑾鼻海域有一艘漁船擱淺,經通報後隨即由第六總隊轄屬人員及第十四海巡隊前往協助救援。
106年12月23日02時許,第六岸巡總隊接獲118海巡服務電話通報「金順圓2號」漁船(蚵子寮籍)擱淺於鵝鑾鼻岸際,通報後緊急派遣海巡同仁趕赴現場救援,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金」船擱淺於岸際且船身已有斷裂情形,所幸潘姓船長及1名船員由海巡同仁救援上岸後人員均安;該漁船經查看無發現漏油情形,由海巡人員通報環保局並持續監控其動態。
潘姓船長表示:22日18時許從蚵子寮漁港出港作業,因船上衛星導航失準,漁船航向岸際而導致擱淺,並表示非常感謝海巡同仁於第一時間前來救援。
第六岸巡總隊呼籲,漁民朋友們出海作業時需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如發生意外或緊急重大事故,請撥打海巡署「118」免付費服務專線,海巡署秉持「救人為第一要務」之精神,將第一時間投入能量執行救援。
公告時間:2017-12-27
文章來源: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25274&ctNode=650&mp=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