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展開輔導境外電商之國內供應商開立電子發票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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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展開輔導境外電商之國內供應商開立電子發票

(圖/翻攝自Photo-Mix)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鑑於境外電商營業人於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境外電商營業人倘不提供國外地址供國內供應商交付統一發票,或縱提供國外地址予國內供應商寄送,惟需耗費鉅額郵資,將造成國內供應商給與憑證之困難,乃規劃輔導國內供應商開立電子發票。


該局說明,為積極輔導轄內2百多家與境外電商營業人交易之國內供應商導入電子發票,該局特別訂定輔導國內供應商開立電子發票與境外電商執行計畫,並自106年11月7日起展開輔導作業,預計於107年12月31日前完成。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採用電子發票,不但可省下紙張,對帳還能利用雲端或後端系統進行,第一時間做好稅務、貨品等業務管控流程,也能降低錯誤率。目前開立電子發票的方式有很多種(如自有資訊系統、加值服務中心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等),營業人可自行評估並選擇最適合的方式導入。為了讓營業人對電子發票有更清楚、完整的概念及架構,該局亦將賡續舉辦電子發票相關課程。


該局強調,本次作業重點雖然是在輔導國內供應商開立電子發票與境外電商,惟因電子發票能減碳,並有助於提升企業效能及形象,因此該局仍會積極推動國內供應商全面導入電子發票,國內供應商如有開立電子發票相關問題可洽所轄各分局、稽徵所,或電洽0800-000321詢問。

 


公告時間:2017-12-27
文章來源:https://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24&pid=7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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